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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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副处长:
  • 卢益东
    0577-86689859
全面主持保卫处工作,分管治安科、校卫队。
  • 副处长:
  • 沈乒松
    0577-86689626
分管综合管理科、消防科。
  • 综合科:
  • 姚 伶 杨千千
    0577-86689855
1.负责传达、落实处内会议决议和处领导工作部署,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2.负责全处的日常接待工作,协助处理来信、来访事宜,做好内、外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3.负责文件、信函、印鉴和档案的收发和传阅工作,做好保卫工作文件、年鉴的归档和起草工作。
4.负责处内会议记录整理、填写统计报表和处内固定资产的管理。
5.做好师生户籍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处领导做好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相关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治安科:
  • 许红星 叶 凯
    0577-86689851
1.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和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纪观念和安全防范能力。
2.负责校园内各类案件的接报、登记和案件档案材料的保管移交工作;调解治安纠纷,处理一般违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园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3.负责校园技防工作,做好技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的管理。
4.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园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5.协助公安机关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内外的治安秩序。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消防科:
  • 胡雪知
    0577-86699635
1.依照《消防法》及各级政府的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3.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4.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火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5.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6.对学校新建、扩建、改建的消防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监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校卫队:
  • 茶 山 校 区:陈 冈 0577-86699635
    学院路校区:金存勇 0577-86363110
    滨 海 校 区:虞国忠 0577-63366110
1.加强校卫队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队员开展业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执勤技能的培训。
2.落实校园门卫管理制度,严格对进出校门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检查、登记。
3.负责校园巡逻,随时纠查违纪、违法者的行为,清理各类闲散人员及违规宣传资料,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4.负责对校内行驶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
5.负责校内大型活动及主要集体活动的秩序维护和执勤工作。
6.负责对校园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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