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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学院学生治保会章程(暂行)
  • 作者:  来源:   浏览:; 时间:2009年05月25日 00:00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治保会是在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学校保卫处指导建立的学生自治性组织,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学生治保会以“服务学生,共建平安校园”为宗旨,团结和带动广大学生参加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第三条 学生治保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宪法和其他各项法律法规为最高准则,在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第二章 成 员

    第四条 凡拥有温州医学院学籍,承认温州医学院学生治保会章程的学生,

    经辅导员推荐及自我推荐,并通过面试选拨的,均为本会成员

    第五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享有在本会规定的程序参与讨论本会工作。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通过正常途径对本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议,进行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五)享有在遇到不正当待遇时,请求本会给予帮助的权利。

    第六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要求,维护本会利益和荣誉,不做任何损害本会利益的事情。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接受本会的各项检查和评比。

    第三章 任 务

    第七条 宣传、教育广大学生,认真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八条 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搜集、反映学生中带倾向性、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

    第九条 协助学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国家安全工作。

    第十条 协助学校保卫部门,组织学生搞好治安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做好各项有关的安全知识的宣传,为同学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十一条 发动和组织广大学生,做好防盗窃、防火灾、防诈骗、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第十二条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隐患尽快排除,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揭发、检举煽动闹事的人员,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查处案件。

    第十四条 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十五条 做好学生社团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六条 完成学校保卫部门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全体成员大会

    (一)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二次,由治保会主任负责召集,开会期间,接受学校保卫处的监督和指导。

    (二)全体成员大会的职责

    1、听取并审议治保会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修改本会章程。

    3、选举产生新一届治保会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

    (三)本章程的修改由全体成员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

    第十八条 执行机构

    学生治保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下设办公室、信息部、巡检一部、巡检二部、宣传部五大职能部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三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 主任职责

    (一)全面主持本会的各项工作。

    (二)传达校综合治理委员会、保卫处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部门例会,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四)加强与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交流沟通。

    (五)本着民主、竞争的原则,提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名单,交全体成员大会选举。

    (六)制定本会各项内部制度、条例。

    第二十条 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对主任负责,主任不在时,代理主任管理本会的各项工作。

    (二)协助主任提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名单。

    (三)协调组织好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解决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四)与主任共同商议本会的各项活动并负责各项活动的开展。

    (五)协助主任制定本会各项内部制度、条例。

    第二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1、管理本会财务。

    2、落实本会档案管理制度。

    3、负责每次会议会前准备工作及做好会议记录。

    4、监督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巡检一部

    1、负责收集学生宿舍区各类安全信息。

    2、负责学生宿舍区安全检查工作。

    3、做好寝室安全宣传栏的维护工作。

    (三)巡检二部

    1、负责教学区及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的安全巡逻及安全信息收集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区安全宣传栏的维护工作。

    3、协助巡检一部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

    (四)信息部

    1、负责各部门上交信息的汇总、整理、分析工作。

    2、负责与学校相关的网络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3、负责学生安全网及安全短息平台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4、及时做好相关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

    (五)宣传部

    1、负责本会各类宣传海报、喷绘、写真及其他安全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张贴

    2、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 审批制度。每学期第一周,各部门提出工作计划,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形成学生治保会学期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指导老师审批后施行。

    第二十三条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副部长参加的干部例会,总结前阶段工作,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收集情报信息,分析学校安全宣传工作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分派下阶段具体工作和任务。

    第二十四条 值班制度。治保会实行值班制度,值班成员应该根据值班安排,准时到达值班办公室,根据部门安排开展工作。不得无故缺席,有病有事要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值班工作要认真负责,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向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

    第二十五条 安全检查制度。每星期对学生公寓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盗等制度落实情况,边检查边纠正,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指导老师或保卫部门汇报。

    第二十六条 考核制度。实行每月考核制度,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学年考核的直接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成员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积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成员所在学院推荐综合测评加分;对多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治保会成员资格。

    第二十七条 保密制度。学生治保会成员必须按照保密守则的要求,保守秘密。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附则:治保会干部选聘条件

    第十八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 忠诚老实,作风正派,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有正义感。

    第二十条 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

    第二十一条 热爱保卫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二十二条 综合素质高,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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