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改善校园交通状况,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方案》中“控制增量与规范存量”治理思路,现就进一步加强茶山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无温州医科大学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及持有红色校园通行证(有效期至2021年7月30日)和黄色校园通行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30日)的电动自行车自2022年9月13日起禁止进入教学区。
二、校外见、实习学生须经相关学院审核后向学校保卫处提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办理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牌照,保卫处审核人、车、证信息一致后发放校园通行证。
三、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任何个人不得买卖、伪造、转借电动自行车牌照和校园通行证。已
办理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若因车辆问题需要更换车辆的,须将持有校园通行证的原电动自行车带至保卫处,并提供现有电动自行车车证信息。保卫处审核后,进行登记关联,发放新的校园通行证。
四、保卫处负责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车辆和违规充电现象进行纠正、警告、教育,屡教不改者收回校园通行证,该车辆由学生自行清理出校,拒不执行的,车辆由保卫处清理出校,并按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处理;对长期不使用的“无主车”,定期予以清理。
保卫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