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合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6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温州医科大学无诈寝室创建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无诈寝室创建活动,提升学生自防能力,构建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反诈防诈新格局,努力实现防诈宣传覆盖率100%,学生防诈知识普及率100%,积极推进无诈校园建设。
二、创建时间
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创建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寝室(含校外集中住宿点)。
四、创建条件
1.寝室成员在2020-2021学年及创建活动期间未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事)件;
2.寝室成员具有主动维护寝室安全的意识,掌握必要的反诈防诈知识和技能,主动消除寝室内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能向学校职能部门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3.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以反诈防诈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题班会等活动,丰富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4.寝室成员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反诈防诈知识学习、比赛等并获得相应荣誉。
五、创建报备流程
无诈寝室创建工作,采取先报备再创建的过程管理,以寝室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
1.学院动员。各学院根据无诈寝室创建条件和创建报备名额分配表(附件1)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无诈寝室创建活动。
2.寝室申报。申报寝室如实填写《2021年下半年温州医科大学无诈寝室创建报备推荐表》。
3.学院推荐。学院按名额比例不低于3:1进行初选,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报备推荐表(附件2)和报备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保卫处(同心楼102室),电子稿发送至bwc@wmu.edu.cn。
六、创建要求
1.认识到位。创建无诈寝室,反映学院创建无诈校园工作能力,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做好有关工作。
2.工作落实。学生是寝室的主人,是创建无诈寝室工作的直接受益者,更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各学院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反诈防诈宣传教育,将创建无诈寝室的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3.方法创新。各学院要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积极推动创新实践,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反诈防诈宣传教育,促进反诈防诈宣传教育入心入脑。
七、结果运用
1.无诈寝室创建工作将作为学院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2.学校对获得无诈寝室荣誉称号的学生寝室颁发荣誉证书。
3.学院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规定,对无诈寝室成员酌情给予加分。
保卫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温州医科大学无诈寝室创建报备名额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