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五一”假期,从即日起,各学院、部门认真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学校对各重点部位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形式:
本次检查于2018年4月23日至4月26日进行,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自查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4月24日
抽查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4月26日
二、检查内容:
(一)学生安全管理措施与安全教育情况
1、假期留校学生统计及管理;
2、假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情况:
(1)加强学生假期外出的交通安全教育;
(2)加强学生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
(3)开展学生不良借贷危害的宣传教育,防止“校园贷”对学生的侵害。
(二)重点部位安全与贵重财物管理情况
1、各重点要害部位贵重财物存放和保管情况;
2、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假期学生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存放与保管;
3、食堂、餐饮档口等部位用电、燃气使用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
4、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5、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保管和制度建设情况;
6、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7、各电动车停充点的充电情况;
8、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等楼栋排水系统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4、各学院在假期间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防止假期发生安全事故。
校综治委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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