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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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浏览:; 时间:2018年04月12日 10:16
  • 各学院:

    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含2018届毕业生)

    二、征集时间

    有意向的男性大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一般5月底前完成报名、政审等工作,6月上旬完成体检、预定兵,8月底身体复查,91日前完成定兵工作,发放入伍通知书。

    女性大学生从62585在“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报名, 8月中旬组织体检,8月下旬组织政审,91日定兵。

    三、征集条件

    (一)年龄要求

    1.男生:20181231日以前年满18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2.女生:20181231日以前年满18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2周岁。

    (年龄的计算方式:年龄=征兵年份-出生年份。)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ll0)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其他各项检查均需达标(参照征兵体检标准)。

    (三)政治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征报名

    (一)网上报名预征

    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必须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

    (二)初审、初检

    学校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报名学生的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

    (三)实地应征

    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为方便学生办理,建议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一般于630日前携带或快递《登记表》和《申请表》至应征所在地县或街道人民武装部和本人辅导员(由辅导员转交给学校学生处或保卫处报名报备)。

    (四)办理入伍手续

    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者,9月初由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六、优惠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及在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

    (二)经济方面(以茶山街道为例,部分)

    1.两年义务兵期间,参军人员两年可领取52600元优待金(2017年标准,逐年递增,以文件为准),另外街道对于大学生参军奖励20000元。

    2.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入伍均可享受中央财政实施的相应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学费补偿不高于8000元(学费超过8000元按8000元补偿,低于8000元按实际学费金额补偿。)。

    3.义务兵退役复学后,可享受民政部门给予的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2.7万元。(2017年退伍兵标准,逐年递增,以文件为准。)。

    4.服役2年后退伍,在部队可领取退伍费1万元左右。

    5.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在部队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干。

    6.在校大学生生入伍服役2年,可领取以上各种补贴合计约14余万元(具体标准以文件为准)

    (三)学业方面

    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2.退役入学或者复学后,可以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程。

    3.退役入学或复学后如申请转专业,须履行我校转专业相关程序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转入相关或相近专业学习。

    (四)就业方面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务期满择业参照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口档案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七、学费补偿流程

    1.被确定应征入伍后,注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账号并核实学籍信息;

    2.登录学信网后,点击“征兵报名”选项,进行兵役登记操作或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输入学信网注册时的账号密码;

    3.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尤其注意学费不包括书本费和住宿费;存入银行需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且开户名须为学生本人姓名;

    4.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

    5.携带《登记表》、《申请表》到学校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武部报名、审核、盖章;

    6.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申请表》(一式两份)快递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社区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茶山校区同心楼213室);经校计划财务处综合科、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社区办)资助与服务办公室审核后,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社区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并发放学费补偿款(一般为学生入伍或退役后次年12月发放)。

    八、咨询方式

    1.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人武部

    联系电话:86698808

    2.温州医科大学人武部(学生处、保卫处)

    联系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3室、102

    联系电话:8668976686689851

    联 系 人:陈老师、沈老师

    注:为更方便地为大家提供服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尽快联系学校人武部,了解大学生入伍更多政策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温州医科大学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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