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校园非机动车库清理、划线及电动车充电点施工已基本完成,为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营造良好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管理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停放
非机动车按就近、有序原则停放在地下车库非机动车位上或路面指定停车点,交通主干道两侧、人行道、各楼栋门厅及其他严重影响通行的地方严禁停车。
二、电动车充电
校园内电动车充电必须有序停放在校园电动车充电点上充电(第一期充电点位于同仁楼A幢东南地下室,本周即将正式开放。),充电完毕及时移走,以便其他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进行电动车充电。
三、管理办法
从2016年12月1日起学校将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对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的已登记上牌车辆给予清理、扣留,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所在部门、学院处理;未登记上牌车辆一律予以扣留处理;请广大同学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温州医科大学保卫处
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处(社区办公室)
温州医科大学后勤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