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学校将开展寒假前校园消防治安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如消防通道、用水用电、消防器材等),相关的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和上墙,实验用品(危险品)保管是否符合要求、领用登记制度是否健全,食堂的液化气使用存放是否安全及学生寝室是否存在违章使用电器等安全问题。
二、检查对象
各行政重点部位、学院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图书馆、食堂、变电房、锅炉房、教学楼、教工和学生集体宿舍及附属医院住院病房区、门诊区、药房等部位。
三、检查时间与形式
本次检查于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5日进行,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1、自查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2日
2、抽查时间:2015年1月13日至15日
3、检查组人员: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学生社区工作处、后勤发展处、保卫处。
4、附属一医、附属二医、育英儿童医院自行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校综治办(设保卫处)
校综治委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