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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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十一”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浏览:; 时间:2010年09月19日 00:00
  • 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十一”假期将至,为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创造一个平安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消防治安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9月20日-21日为各单位自查时间,学校将在“十一”前进行大检查。

    2、检查时间:2010年9月26日—9月27日。

    3、检查人员组成: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发展处。

    4、检查对象: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图书馆、食堂、变电房、锅炉房、学生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5、检查内容:各学院的实验操作是否规范,相关的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和上墙,危险品仓库和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是否健全,食堂的液化气使用存放是否安全及学生寝室是否存在违章使用电器等安全问题。

    校综治委

    二零一零年九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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