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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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在全校各班级设立安全委员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浏览:;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13:33
  •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指南》要求,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切实加强校园和谐稳定,结合班级规范化建设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班级的班委设立安全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委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学习并宣传学校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切实了解本班学生学习、生活、思想状况,并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情况。引导和带领班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面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按照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班级中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消防用电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外出兼职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专题教育,定期组织召开班级安全主题班会,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参加消防演练、逃生疏散演练等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三)协助班长并组织班委及班级同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尤其是针对寝室内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化解,对不能化解的及时向辅导员报告,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

    (四)密切关注舆情,做好舆情监控和管理,及时关注班级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媒体的管理,引导班级同学理性对待舆情,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送舆情信息。

    (五)积极做好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安全相关工作。

    二、安全委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责任心强,热心安全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三)沟通表达能力强,人际关系较好,在班级同学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

    三、安全委员的推选

    (一)班级安全委员应当符合安全委员的基本条件及要求,以“个人自愿、班级推荐、辅导员(班主任)考察”的方式产生,以确保安全委员任用相对稳定。

    (二)各学院在推选前应对安全委员岗位进行宣传和说明,单独设置班级安全委员,不采用其他班委兼任的方式推选安全委员。

    (三)请各学院于101日前将《2021-2022学年温州医科大学安全委员汇总表》发送到bwc@wm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联系人:沈乒松、姚伶,电话:86689855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保卫处

                                2021823


    附件:

    2021-2022学年温州医科大学安全委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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