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有序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方案》,现就办理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16-2019级学生、教职员工
二、办理地点和时间
(一)学生电动自行车
1、线上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月30日
2、核发通行证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9日上午9:00-下午5:00
3、核发通行证地点:茶山校区三食堂(桂园)前、生活区7号宿舍楼“自助工作坊”旁。
(二)教职员工电动自行车
1、时间:2020年10月26日-11月9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同心楼102室
三、办理方式
(一)学生需在10月30日前进行线上登记(扫描下方二维码线上登记),已完成预登记的学生无需再次登记。核发通行证需本人将电动自行车骑至相关办理点,出示校园码、学生证,经核对后,登记张贴相应通行证;
(二)教职员工采取集中办理方式。教职工(含学校聘用人员)与校内从业人员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申请表》(集体办理)(附件1),经各单位汇总、批准后统一报送,由学校保卫处核发通行证。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办理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已安装公安部门发放的电动自行车车牌;
(二)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车一证,工作人员对学生电动自行车通行证进行统一张贴,请妥善保管;
(三)严禁伪造、仿制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等,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通报所在学院、部门;
(四)2020年11月15日起,未办理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的车辆将禁止进入教学区和生活区。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申请表》(集体办理)
保卫处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